塑膠的定義
所謂的塑膠:「是由分子量非常大的有機化合物所組成,或由以其為基本成分的各種材料,以熱、壓力等使之具有流動性而成形為最終的固體狀態者,稱為塑膠。」,亦可簡單謂為:「以合成樹脂製成者」。
所謂的合成樹脂是由種種化學原料之化學反應合成而與天然樹脂具同樣狀態的高分子有機化合物。
如前所述,吾人可方便認為塑膠是由合成樹脂製成者,不過廣義上塑膠並不只是由合成樹脂製成者,此外也常加其他物質補強或增量,以降低價格或添加安定劑、可塑劑、潤滑劑、著色劑、帶電防止劑、發泡劑等副資材以改良性質或成形性等。所以,所謂的塑膠乃可泛稱:「合成樹脂配加副資材而製成者」。
圖1高分子的形狀
對塑膠的定義(美國塑膠工業協會):「全部或部份由碳與氧、氫、氮及其他有機及無機元素化合而成,在製造的最後階段成為固體,在製造中某些階段是液體,因而可以加熱或加壓力,或二者併用的方式,使其形成各種形狀,此龐大而變化多端的材料族類中的任何一種,均可稱為塑膠。」
用更技術性的話來說,塑膠材料應具有下列特性:
一種人造的材料——也就是說,它們是由人在實驗室中製成的,而不是一般可在自然界中發現的材料。自然界雖已提供了各種成分,但仍需要人類混合若干自然元素,以製成塑膠。
一般塑膠是有機化合物——有機化合物是指那些含有碳的化合物,它們具有碳原子間鏈狀連接的化合物。
塑膠材料在成為最終產品以前,在某些階段必需要能夠流動。 ,塑膠材料是一種聚合物。聚合是使兩種高分子量的有機化合物在熱或壓力之下,或是二種共用作用下,合成與原有分子性質不同的大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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